揭阳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如何申请?方案明确了
为进一步推进揭阳市新型城镇化建设,完善既有住宅的使用功能,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根据《广东省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和《揭阳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的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本市区域内具有合法权属证明或合法报建手续,且已建成投入使用的无电梯住宅,在原产权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增设电梯的,适用本方案。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以栋(梯)为基本单位,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需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应当征得该专有部分业主的同意),并签订增设电梯协议,完成公示程序。
本栋(梯)同意增设电梯的所有业主作为实施主体,负责组织协调征求意见、签订协议、资金筹集、委托设计、工程报审、设备采购、工程实施、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实施主体可以委托业委会、原房屋建设单位、物业、电梯安装企业等单位或者个人承担上述工作。
实施主体应就增设电梯初步设计方案、资金概算及筹集方案、电梯维护保养方式及费用分摊方案、对权益受损业主的补偿费用、电梯的使用管理等问题达成书面一致意见。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主体应当提供申请资料向各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提出增设电梯申请,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召集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部门实行联合审查,各部门按各自职责提出审查意见,符合技术管理要求的,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批准意见。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所需的资金及使用情况,实施主体应当在本栋(梯)楼道口或小区显眼位置公布,接受监督。所需的资金可以通过下列方式筹集:由实施主体根据所在楼层及受益大小等因素,协商确定分摊比例,共同出资。
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额度不得超过该栋(梯)增设电梯费用个人实际出资额。
同类文章排行
- 揭阳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如何申请?方案明确了
- 圆梦!又有老房电梯加装项目破土动工
- 一次签约16台加装电梯,跑出“加速度”
- 今年首个!无锡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开工了
- 终圆“电梯梦”!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投用
- 老房加装电梯只需8小时,有哪些新技术?
-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开启“一窗办理”服务
- 常州首例!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将完工
-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进展缓慢,难在哪儿?
- 加梯新模式助力11台加装电梯同时开工
最新资讯文章
您的浏览历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