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大代表聚焦城建交通,加装电梯是关注的重点
广州市加装电梯开展得如火如荼,不少8、9层的楼梯楼业主争相想为自己楼房加装电梯,不仅政府出台政策大开绿灯,不少人大代表也在关注这项民生事业。
广州市人大代表邱瑞贤领衔提出《关于促请各方合力加速推动旧楼装电梯应对老龄化的建议》,其中提道:据不完全统计广州有约5万套高层建筑需要加装电梯。根据2016年7月市国规委提供的数据显示,历年来受理加建电梯规划审批案件400~600宗并呈逐年上升趋势。而代表调研发现,2012年~2017年初实际完成电梯加装的也不过1300多例左右,现实推进并不理想。旧楼加装电梯需求很大,以前的相关规定到2016年7月到期后,市法制办和多个部门联手修订,公布了新的《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和《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技术规程》。
人大代表邱瑞贤等在实际调研中发现,靠新方法解决所有的旧楼装电梯问题并不现实。而且旧楼加装电梯推进最大的矛盾是对低层住户的补偿,因补偿谈不拢高低层住户常闹出矛盾,新办法并未涉及补偿方案的详细标准。为此,邱瑞贤等代表建议,相关管理部门应根据目前推动旧楼装电梯中遭遇的种种难点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并逐步根据具体实际情况,在费用分摊和补偿计算等方面,制定更有可操作性的参考标准,甚至强制标准。
相关部门回应:目前不适宜出台强制性补偿标准
对于加装电梯的建议,广州市法制办会同市国土规划委、市质监局、市民政局、市城市更新局联合办理。在建议答复中,市法制办表示,加装电梯的难点最主要就是不同楼层住户利益诉求存在差异,在电梯安装费用分摊和补偿问题上难以达成一致。尽管困难重重,广州市政府仍积极在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政策中作出相应制度安排。目前,已形成并公布了三套费用分摊参考标准:社科院标准、广州市不动产研究会标准和《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的具体规定。
对于加建电梯的费用分摊出资比例,《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第八条明确规定: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所需要的资金,可以根据所在楼层等因素,由业主按照一定的分摊比例共同出资,分摊比例由共同出资业主协商约定的方式筹集。
对于低层业主的补偿问题,市法制办提出,主要引导当事人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政府不宜出台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中权益受损业主的补偿标准。“由政府介入则有公权力越界的嫌疑”。
市法制办回复,广州探索出社区居民协商加装电梯的经验。近三年全市在社区搭建社区议事会等各类社区议事平台2380个,将旧楼加装电梯纳入社区协商议事范围,由社区居委会牵头组织居民通过民主协商,就费用分摊、补偿、电梯选型、日常管理维护等达成共识。至今经社区议事协商在全市已加装成功的430多台电梯中,没有出现因加装电梯而导致的社区矛盾。市民政局收集整理近20个旧楼加装电梯的成功案例,编入《广州市幸福社区创建工作幸福案例精选》并在全市推广使用。
据悉,广州旧楼加装电梯也纳入了城市更新微改造,计划到2020年重点推进全市779个老旧小区的微改造,其中加装电梯属于自选项目,需经业主充分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纳入微改造实施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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