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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维保时遇到“电梯碰瓷”行为,应该如何处理?

文章出处:广日电梯 人气:-发表时间:2018-09-12 17:22:00

  前段时间,在宜昌某小区业主群传出一则电梯事故让业主炸开了锅,原来有一位女业主跟女儿坐住宅电梯从28楼直接掉到负一楼,从而导致女儿出现头晕想吐等症状入院。
  这则消息引来大量转发之后,还爆出了物业对电梯维保日期进行修改等丑闻,看起来有理有据,一时间该小区物业成了众矢之的。有关部门听到消息后,火速前往调查,结果不查不知道,原来这场故事就是明晃晃的“电梯碰瓷”。
  面对有关部门的质疑,物业打开事发当天的监控视频从视频可以看出,该女士在进入电梯后,电梯门出现了短暂的门关不上的情况,反复按键后还是没反应。后门正常关闭,下行过程中,再次出现短暂的几秒停顿。此时她按了报警按钮,但没有反应,十几秒后电梯继续缓慢下行,停到了负一层。该女士走出电梯,整个过程历时近三分钟,不存在电梯直接降到负一层的说法,而且整个过程中,该女士一直保持站立,状态良好。
  应该说,这种现象已经不是个例。近年来,随着乘客电梯的普及和广泛使用,这种现象越来越多,也让很多有心人有机可乘,占尽便宜,让电梯从业单位苦不堪言。那么,为什么会产生“磁瓷”这种现象,那么我们来分析一下这种现象是从而而来的呢?
  一是使用者对电梯的使用常识和安全乘梯的责任不了解,加之有些媒体用耸人听闻的语言恶意炒作,使大众对乘坐电梯产生恐惧心理,一些正常的故障困人现象,都会让人恐惧万分,导致一些错觉和心理障碍;
  二是一些监管人员缺乏应有的法规政策水平,有时出于个别目的或为了所谓的“和谐”,不论是非,乱判官司,把责任一股脑儿地压到电梯从业单位身上,助长了社会的偏见,导致社会错误地认为电梯出任何事情都应该由电梯从业单位担责;
  三是电梯使用单位和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缺乏应有的自我保护意识,监控措施不完善,不投保电梯责任险,因此遇事怕事,总是想息事宁人,一味的忍让迁就,出事不深究,也不善用法律武器,造成了“有理背黑锅,失理掉黑洞”的被动挨打的局面;
  四是使用单位不重视投入,以低价购买服务,忽视维护保养质量管理,维保单位为生存低价揽活儿,工作不到位,致了使电梯长期存在安全隐患得不到消除,电梯经常出现故障和困人问题,居民民怨沸腾,加剧了服务者和使用者的矛盾,导致使用者借机发泄不满和愤恨。
  上述原因,虽不是产生问题的全部,但至少说明电梯碰瓷现象和问题的一些成因,应当引起各方面的高度重视,需要采取综合措施加以解决。在此建议:
  一是要建立公正的法治环境和秩序。要修订不合情、不合理的法规,应剔除那些因主政者想当然、脱离现实而写进法规的条款,让法规、标准符合和服务现实,真正形成保证民众安全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法规体系。执法者应该懂得法规和专业知识,在严肃执法的同时,应情理结合、公正廉洁、取信于民,真正促进社会和谐;
  二是落实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监管部门应加大对使用单位监管力度,解决低投入、低要求、轻质量和安全的问题,提高电梯设备的质量安全水平,减少困人问题的发生;
  三是无论是使用单位,还是电梯维护保养单位,都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与“碰瓷”这种丑恶现象作斗争。发生困人情况时,在采取积极措施救援的同时,针对被解救出来的被困人员的反应,采取慎慎的态度加以应对。
  不要盲目答应被困人员的一些无理要求,以免先失主动而陷入被动。对有些发生疾病症状的人,应以使用管理单位为主导,电梯从业单位予以配合实施救治措施。发现无理取闹、恶意讹诈的情况时,投保电梯责任险的,立即通知保险公司介入,合理运用保险反欺诈的功能惩治恶人恶行。未投险的,要注意做好搜集证据工作,要敢于打官司,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此文关键字:住宅电梯,乘客电梯,电梯维护保养,电梯维护保养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