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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如何申请?

文章出处:广日电梯 人气:-发表时间:2019-11-18 17:27:00

上下楼梯是居民出行的“第一步”,也是回家的“最后一步”,看似事小,却与居民的幸福感密切相关。随着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的推进,南昌市印发了《南昌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加装电梯如何申请?

申请人应当充分征求本单元全体业主的意见,对持不同意见的业主应当做好协商调解工作,取得理解和支持,并签订同意加装电梯意见书。

街办(镇政府)应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组织公示告知。对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应予以协调。

出资加装电梯的业主应当对加装电梯实施方案和其他相关内容进行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共同签订加装电梯协议。

申请人应当委托具有房屋结构安全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对拟加装电梯的建筑物结构安全性进行鉴定,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建筑结构安全鉴定报告。

申请人应当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符合抗震、结构安全、消防安全和特种设备等相关标准、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

县、区行政服务中心应当设立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服务窗口。申请人持加装电梯相关材料,到窗口办理加装电梯审批手续。建设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于10日内召集相关部门进行联合审批,出具联合审批意见。

加装电梯涉及电力、电信、水业、燃气、数字电视、网通等管线移位及其他配套设施项目改造的,申请人应当向相应单位提出改造申请。相关单位应开通绿色通道,根据联合审批意见,予以优先办理。

联合审批通过后,申请人应委托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实施土建施工,委托具备电梯安装许可资质的单位实施电梯安装施工。

工程竣工后,申请人应当组织有关参建单位对加装电梯工程进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完成后应当将相关资料移交所在市、县城建档案馆。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申请人应当依法在电梯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向所在县、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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