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老旧住宅电梯加装门槛降低
近日,温州市《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正在征求意见,这是2013年市温州政府出台《关于市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若干意见》之后,准备再次对加装电梯工作发文。
和4年前的文件相比,这次的征求意见稿有不少变化。但这些变化是否实施,最后还要以正式文件为准。
变化1:5条基本原则
和此前的若干意见相比,此次征求意见稿有关加装电梯的条文更为具体,也更有操作性。
征求意见稿当中提出了加装电梯的5条基本原则,其中包括应在建筑或小区用地红线范围内,且能满足城市规划、建筑结构、消防间距、安全疏散、防盗安全等要求;应当充分协商、兼顾各方利益,取得相应范围内房屋多数产权人同意,就建设、运行和电梯维护、费用分摊等事项达成协议,并妥善处理好住宅周边相邻关系;等等。
变化2:实施主体和申请程序
此次征求意见稿对电梯加装的申请作了详细的阐述,包括实施主体、提出申请、费用分摊、可行性论证、意向公示和异议处理等。
可由住宅小区、幢或单元为单位提出申请。分单元加装电梯不影响本幢其他单元房屋结构安全和安全疏散的,可以单元为单位申请。以小区为单位申请的,申请人为该小区业主委员会;以幢或单元为单位申请的,申请人为该幢或单元业主。
这次征求意见稿的表述是,加装电梯的申请由原来全部业主同意,改为应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户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并签订协议后。协议应包括对代理人的委托事项、建设方案、运行维护保养方案、费用分摊方案等内容。
申请人应制定加装电梯项目的建设安装、运行、维护保养费用预算,及相关费用筹集分摊方案。出资分摊比例应由申请业主之间互相自愿协商,达成书面协议。
这次的征求意见稿,虽然没有指定分摊方案,但是给出了一个“参考方案”。广日电梯从了解到,这样做的目的是方便老百姓在实际操作费用分摊的时候,有一定的依据。
另外,征求意见稿当中还提及了“资金支持”的内容。加装电梯业主可以申请使用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名下的住房公积金,业主专有部分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已售公房业主可按照有关规定提取房屋维修金。地方政府有条件的可安排适当的财政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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