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首个旧楼加装电梯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出炉!
近日,渝中区区委常委会、渝中区政府常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渝中区老旧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并印发实施。据了解,这是重庆首个老旧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加装电梯需“双过三分之二”
方案要求,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应当明确实施主体。也就是说,住宅加装电梯要由居民做主。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可以由业主委员会作为实施主体;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可以由同意加装电梯的业主共同委托当地社区居委会或3-5名居民代表作为实施主体。实施主体需要负责加装电梯的项目申请、资金筹集、组织实施等工作。
另外,加装电梯应当经本单元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双过三分之二”后,由实施主体向街道办事处提出加装电梯书面申请。
流程简化
为了让居民少跑路,渝中区特别成立了老旧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简化了加装电梯的申请、审批、验收等流程。
设计单位完成方案设计、工程预算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召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专家、相关单位召开专题会议,对设计方案、工程预算进行会审,形成专题会议纪要。之后,街道办事处将组织实施主体对设计方案、电梯工程预算向业主进行公示,业主就加装电梯达成一致书面意见。
街道办事处还将指导实施主体制定费用分摊方案,并落实经费到位;并指导实施主体就电梯加装后的使用、管理、运行、维修、保养等方案和费用达成一致书面意见。完成上述工作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出具加装电梯确认书。
加装电梯工程竣工后,由街道办事处组织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专家、相关单位进行综合验收。
费用分摊
加装电梯的钱由谁出?在实施方案中,特别对加装电梯的资金筹集进行了规范。首先,加装电梯需要业主按照一定的分摊比例共同出资。分摊比例可以根据业主所在楼层等因素决定,并最终由共同出资业主协商约定。
加装电梯的资金还可以由原产权单位或者原房改售房单位(不包括财政拨款的预算单位)出资一部分。另外,方案还鼓励社会投资等其他合法资金参与加装电梯工程。
此外,渝中区还出台了《渝中区老旧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工作资金保障方案》,对旧楼加装电梯试点工作实施补贴。
加装电梯工程完工后,渝中区政府将按照加装电梯设计、勘查、施工、监理、购置、安装、管网改造等工程总费用的50%予以补贴。
同类文章排行
- 加装电梯低层住户总反对?政府出台新规破僵局
- 上海市首台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后续情况如何?
- 长春市正在进行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
- 济南市制定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
- 安阳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申请流程是什么?
- 杭州市老旧小区加装电梯资金如何筹措?
- 荔城区优化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审批流程
- 海盐县首台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开工
- 钦州市第一台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交付使用
- 丽水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常见问题解答来了
最新资讯文章
您的浏览历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