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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或可获补偿金

文章出处:广日电梯 人气:-发表时间:2019-07-09 14:28:00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问题一直备受居民的关注,《佛山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已正式出台,关于加装电梯的各项事宜都有详细规定,赶紧看看有哪些关注点~

区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审批前公示期间,收到业主提出反对意见的,可由区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召集联合审批部门一同召开协调会并结合协调会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必要情况下区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依申请召开听证会等形式听取意见。

协调后本栋(梯间)少数业主(不到1/3)仍有异议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应依法作出审批决定。加装电梯方案的梯井(或连廊)与本交通单元内住宅或相邻住宅主要使用房间(卧室或起居室)窗户的正投影净距小于6米,可视为严重遮挡,需要确定补偿方案。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申请应按照下列方式提出:申请的业主人数超过5人的,应当推选不超过5名业主作为代表。业主可以委托物业、电梯安装企业、加装电梯咨询服务机构办理申请、报建和验收手续。加装电梯的业主应当作为建设单位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以下资料:《佛山市规划建设项目登记表》《佛山市建(构)筑物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表》或各区相关《规划审批事项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申请人为业主的,应当提交业主身份证明、业主代表身份证明或者业主委员会的证明材料;接受委托代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设计单位出具的建筑设计方案图纸一式两份。

  还需要提供本栋(梯间)房屋专有部分占本栋(梯间)总建筑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加装电梯的证明材料。申请人与相关业主进行协商的书面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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